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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丰风采

王佳文律师论《中行“原油宝”事件》

  2020年7月10日下午,我所周五学习活动如期开展,我所全体员工参加了此次讲座,王佳文律师在课堂上系统论述了《中行“原油宝”事件》。
  
  课堂上,王佳文律师讲了三大模块的知识。首先,他讲了现货、远期合约和期货这三个定义,以“荷兰郁金香”和“江户幕府稻米”的远期合约事件出发,引出了本次论述的主题“中行‘原油宝’”事件。接下来,王律师系统讲述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并指出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原油“负价格”的重大事件,中行由此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事发后,中行明确表示已经停止向投资者追索。此次事件引发了法律界人士的议论,王律师认为此事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更像是”意外事件“。最后,王律师讲了一些我们身边的投资渠道,大家都受益匪浅。
  
  王律师通过这个事件告诉我们:每个新闻背后都有真相。我们不应该在听到一件事后就立刻表明自己的态度,发表自己的一些观点,被社会舆论所左右,我们何不等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再去依照客观事实去评论、分析它。在律师行业,一定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
  
  做一名公正的“法律人”,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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