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下午,山西晋丰律师事务所每周课程分享活动如期举行,赵曙晔律师分享了“股权激励”的知识,我所全体员工参加了此次讲座。
一、“股权激励”是什么
公司股权激励,就是经公司股东同意,设计一套规则并通过法定程序使公司员工以获得股权的形式,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二、为什么要“股权激励”
其实,中国在清朝就出现过类似的激励机制,实践证明是非常有效的,在电视剧《乔家大院》中就有详细描述。但现代意义的股权激励主要来自来美国,据弗雷德里克・D・李普曼《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指南》记载,股权激励计划最初是由美国律师凯尔索于20世纪60年代首次提出并实践,由于其成效显著,此后为美国、欧洲、日本和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界广泛采用。在美国,几乎所有的高新科技企业、95%以上的上市公司都实行了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收入一般占员工薪酬收入的30%以上。改革开放以后,股权激励在我国也渐渐被越来越多的公司所运用,如万科、华为、联想、阿里巴巴、腾讯等公司很早就开始实施了股权激励制度。
三、怎么样进行“股权激励”
如何做好股权激励呢?这就涉及到了股权激励的模式选择。
股权激励的模式大致有十种,即干股、股票期权、期股、限制性股票(权)、虚拟股票(权)、股票(权)增值权、账面价值增值权、业绩股票、延迟支付、管理层收购及员工持股计划等,常用的有六种,即干股、股票期权、期股、限制性股票(权)、虚拟股票(权)、股票(权)增值权、账面价值增值权。
其实每种股权激励都有其独特的优点,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只有深入了解每种股权激励的优点和不足,全面了解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及股权结构等情况后才能选择最适合企业当前阶段的股权激励模式,当企业的发展一段时间后主要因素出现较大变化了,再次做股权激励的模式还需要重新思考是否适合,如果不再适合,企业就应该及时调整并重新选择更适合的股权激励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