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服务热线:0351-8066940

公益活动

李瑞瑶律师做《保证合同的立法调整》的专题讲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规定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将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学习《民法典》成为每一个法律人必须上的一堂课。
  
  在《民法典》即将生效的大背景下,学习民法典迫在眉睫。2020年7月24日下午,李瑞瑶律师做了《保证合同的立法调整》的专题讲座,我所全体员工参加了此次讲座。
  
  李律师讲了五大模块的知识点。第一大模块她讲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将新旧法中保证方式推定规则作比较,指出连带之债不可推定。所以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疑义和纠纷,债权人应当在在保证合同、保证条款中准确、清楚地列明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之后她讲了保障人清偿代位、担保维持请求权、保证期限长度、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四大模块的专业知识,让大家对保证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调整有了更详细、更深入的了解,有利于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合同风险是当前公司最大的法律风险,必须予以重视。所以在拟定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明确,才能规避更多的法律风险,保护自己的利益。

Copyright © 山西晋丰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2005023号-1